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第五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测绘之星大赛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推进辽宁省高校进一步注重测绘实践教学,探索测绘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引导教师不断更新教育思想观念,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育手段,加强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的培养,切实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吸引和鼓励大学生参加实践活动,为优秀人才培养创造条件。
(三)参赛对象与要求
1.辽宁省内设有测绘工程专业及开设《测量学》或《工程测量》课程的非测绘专业的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
2. 每个参赛学校最多允许派出一个本科专业组代表队或专科专业组代表队,同时,每个参赛学校派出的代表队总数不得超过两个。每个代表队参赛学生4人,其中队长1人,每队要有1-2名指导教师带队。
(四)竞赛内容与方式
大赛设立本科专业组、专科专业组和非专业组三个参赛组别。竞赛主要考核学生测绘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解决工程实际问题能力及测绘学科前沿知识;测试学生对各类测绘仪器的外业数据采集和内业数据处理能力。
1.本科专业组
⑴图根控制测量和大比例尺数字化测图:每组完成图根控制测量和指定测区1:500地形图的外业数据采集、内业计算机成图工作;图根控制网要求采用GPS-RTK方式布设,碎部测量采用全站仪进行,成图软件要求采用南方CASS9.1进行。
⑵测绘综合知识测试:所有参赛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测绘综合知识试卷一份。
2.专科专业组
⑴大比例尺数字化测图和工程放样:每组完成指定测区(图根已知)1:500地形图的外业数据采集、内业计算机成图和工程放样工作;数字化测图碎部测量采用全站仪进行,成图软件采用南方CASS9.1进行,工程放样采用全站仪坐标法放样。
⑵测绘综合知识测试:所有参赛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测绘综合知识试卷一份。
3.非专业组
⑴四等水准测量和工程放样:每组完成规定附合路线的四等水准测量外业观测和内业计算工作以及工程放样工作;水准测量要求采用S3型微倾水准仪(不得使用自动安平水准仪),工程放样采用全站仪坐标法放样。
⑵测绘基本知识答卷:所有参赛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测绘综合知识试卷一份。
(五)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竞赛时间:2014年10月18-19日(17日报道)
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6月30日
报名方式:每个参赛小组填写《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测绘之星大赛报名表》(附件1),加盖学校公章扫描后(彩色)发至E-mail:cehuizhixing2014@163.com,联系人:刘茂华,联系电话:13889128327,QQ号:12216931。
(六)竞赛环境与设施
比赛所需仪器(全站仪、水准仪、水准尺、脚架、GPS等)由参赛单位自备。
二、竞赛组织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
承办单位:沈阳建筑大学、辽宁省测绘学会
(二)组织形式
竞赛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竞赛组织委员会由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测绘学会及参赛学校相关人员组成。竞赛评审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成员由行业内专家组成,专家组成员由竞赛组织委员会推选产生。筹备委员会由沈阳建筑大学和辽宁省测绘学会相关人员组成。
三、竞赛规则
(一)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
1.评审方式
第五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测绘之星大赛评审委员会负责竞赛成绩评审,评审分为本科专业组大比例尺数字化测图评审组、专科专业组大比例尺数字化测图评审组、专科专业组工程放样评审组、非专业组水准测量评审组、非专业组工程放样评审组、本科专业组测绘综合知识测试评审组、专科专业组测绘综合知识测试评审组、非专业组测绘基础知识测试评审组。
2.评分标准
实践考核得分折合为百分制,本科专业组只按照测图得分记实践考核得分;专科专业组数字化测图占70%,工程放样占30%;非专业组水准测量占70%,工程放样占30%。
各实践技能项目比赛中,主要考核各参赛队伍的速度和质量,其中速度考核通过完成时间来计算,计算方法:设该项成绩满分为S(各组时间成绩所占权重不同),以所有参赛组中最先提交成果为基准,时间计为T1,成绩计S,完成时间最晚的一组,时间计为T2,成绩计为S×60%,其余组成绩为Si,(时间计为Ti)按下列公式计算:
Si =[1-(Ti-T1)*40% /(T2-T1)]*S
1)本科专业组:
(1)时间考核:该项成绩满分为20分。
(2)质量考核:该项成绩满分为80分,包括以下内容:
①测图精度(20分):执行CJJ/T 8-2011《城市测量规范》要求,平面精度、高程精度:外业抽检10组数据,边长和高程超限1项扣1分,扣完为止。
②完整性(20分):图上内容取舍合理,漏测和多测1项扣1分,扣完为止。
③符号(20分):地形图符号使用正确、符号间距搭配合理,错用1项扣1分,扣完为止。
④整饰(20分):地图整饰满足1:500地形图规范要求,缺少1项扣1分,扣完为止。
2)专科专业组:
(1)数字化测图考核办法
总分为100分,按照70%折算成实践考核分数,考核目标和评分标准如下:
①时间考核:该项成绩满分为20分,具体评判标准同本科专业组标准。。
②成果质量考核:该项成绩满分为80分,具体评判标准同本科专业组标准。
(2)工程放样考核办法
总分为100分,按30%折算成实践考核分数,考核项目和标准如下:
①时间考核:该项成绩满分为20分,具体评判标准同本科专业组标准。。
②成果质量考核:该项成绩满分为80分,检测的精度方法由高精度方法测定,符合限差规定得分为满分,不符合限差规定得分为0分。
3)非专业组:
(1)水准测量考核办法
总分为100分,按70%折算成实践考核分数,执行GB/T 12898-2009《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要求,考核项目和评分标准如下:
①时间考核:该项成绩满分为20分,具体评判标准同本科专业组标准。
②成果质量考核:该项成绩满分为80分。
a.每一测站限差考核(占25分):在规范规定之内为合格,每超限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b.水准记录规范性(占15分):考核项目有记录的工整和涂改等。若某项不符合要求,1处扣1分,扣完为止。
③水准计算成果:该项成绩满分为40分。
a.附合水准路线闭合差(占20分):若闭合差超限,该项成绩计为0分,若闭合差满足限差要求,则得20分。
b.路线上指点水准点的高程(占20分):每1个点占10分。若指定点高程与理论高程差值超过20mm,视为超限,则该点计为0分,否则计为满分。
(2)工程放样考核办法
总分为100分,按照30%折算成实践考核分数,考核项目和评分标准如下:
①时间考核:该项成绩满分为20分,具体评判标准同本科专业组标准。
②成果质量考核:该项成绩满分为80分。检测的精度方法由高精度方法测定,符合限差规定得分为满分,不符合限差规定得分为0分。
(三)奖项设置
大赛采取统一评审,分类设置奖项的办法,确定学生奖、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
1.学生奖
学生奖分团体奖和单项奖,各奖项设一、二、三等和优秀奖,获奖名额由竞赛组织委员会确定。
2.指导教师奖和组织奖
根据赛项具体情况设定相应的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
(四)申诉与仲裁
1.申诉
(1)对于不符合比赛规定的事宜、有失公平的评判、以及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参赛队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时,应递交由高校领队签字的书面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实事求是的充分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或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3)申诉时效:在当前轮次比赛结束后半小时内提出,超时不予受理。
2.仲裁
(1)大赛设仲裁委员会,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受理比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对申诉进行仲裁;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报告后,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复查,48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和大赛执委会,告知申诉处理结果;
(3)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五)竞赛结果公示
竞赛结果在比赛和计算统计数据工作完成后,当场宣布,并在“辽宁本科教学网”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专栏(www.dasai.upln.cn)及沈阳建筑大学网站主页上同步进行公示。
四、其他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茂华,联系电话:13889128327
通信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
沈阳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邮政编码:110168
(二)领队与选手须知
各参赛队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竞赛资格或竞赛成绩。
1.在竞赛过程中作弊者;
2.临时换人或队员冒名顶替;
3.经专家委员会或仲裁委员会认定的其它应取消竞赛资格、成绩的情况。
(三)其他未尽事宜
1.竞赛安全
(1)竞赛期间,各参赛队需按承办单位要求统一安排食宿,指导教师及队员外出须征得本校领队同意,并按时返回。
(2)参赛队员比赛过程中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
2.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第五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测绘之星大赛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