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常见问题及解答
1.受理时间
(1)新生每年何时可以开始申请助学贷款?
答复:学生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即可与当地的教育局咨询具体的贷款事宜。
(2)学校什么时间开始受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录入?
答复:开学以后,各高校陆续开始受理贷款申请。学生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到学生处资助中心办理回执录入。
(3)录入回执时学生需要提供哪些信息?
答复:学校为办理生源地贷款学生录入回执时学生需要提供:学号、学费、住宿费信息。
(4)每年受理截至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复:新生、续贷生的受理截至时间均由各省资助中心与当地分行确定,您可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老师咨询。
(5)错过了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时间怎么办?
答复:抱歉,一旦错过受理时间,今年的贷款就无法申请,只能等到下一年申请贷款。
(6)审批未通过的贷款怎么办?
答复:审批未通过的借款,分行会通知省资助中心,并通过省资助中心告知县资助中心组织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重新办理有关手续。办理完毕后再分批报分行重新审批。
审批谢绝的借款,由县资助中心通知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同时不再受理该学生本年度的借款申请。
2.贷款对象
(1)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对象是谁?
答复:由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硕士研究生。
(2)博士生可以申请高校助学贷款吗?
答复: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博士生不能申请高校助学贷款。
3.贷款条件
(1)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须符合哪些条件?
答复:学生已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或是高校在校生;学生本人入学前的户籍与共同借款人的户籍均在本区县;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学生所在家庭经济困难(需具备有关证明),详细内容您可以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老师咨询。
(2)共同借款人的条件是什么?
答复: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做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办理时共同借款人如超过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3)如果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由谁担当?
答复:如果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申请所需材料
(1)初次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时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复:初次申请所需材料包括:盖章的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需出示,以及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详细内容您可以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老师咨询。
(2)续贷生源地助学贷款时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复:身份证、学生证以及开发银行、省资助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等。
注:办理辽宁生源地贷款的学生需到学生处资助中心填写《申请辽宁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表》。
5.贷款用途
(1)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用途主要是什么?
答复:主要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
6.贷款额度
(1)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额度是多少?
答复:每个学生每年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00元,最低不低于1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确定。
7.贷款期限
(1)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期限是多少?
答复:生源地贷款期限为6-14年,原则上按学制加10年确定,最短不低于6年,最长不超过14年。全日制本专科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8.贷款优惠政策
(1)生源地贷款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复: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两年为宽限期,只需偿还利息。毕业当年为宽限期第一年,宽限期到毕业第二年12月20日为止,以后每年偿还本息。
9.贷款发放
(1)贷款发放的步骤是怎样的?
答复:贷款经分行审批通过后,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资金从个人支付宝账户归集至借款学生就读高校的银行账户,同时通过短信、邮件通知借款学生。
(2)借款学生如何了解贷款发放的进程?
答复: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贷款审批进程及发放结果,您也可以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老师咨询。
10.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网址是什么?
答复:网址为http://www.csls.cdb.com.cn/,同学们可以在该网站上了解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动态、常见问题解答,并下载相关资料。该网站不需注册直接登录,并提供链接至学生在线服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