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
今年4月12日是我市第15个“共产党员社区奉献日”。日前,市委组织部对全市开展“共产党员社区奉献日”活动进行了部署。现将我校开展“共产党员社区奉献日”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4月12日(周六)9:00—11:00。
二、活动主题
为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响应“清洁沈阳•百万志愿者在行动”活动,今年“共产党员社区奉献日”活动的主题是“清洁沈阳我先行、服务社区当先锋”。
三、活动内容
(一)植树种草,绿化社区。围绕建设“绿、静、美、安”社区,组织党员种植树木和花草,提高社区绿化覆盖率。
(二)整治环境,清洁社区。彻底清理社区街巷道路、绿化带、楼道、庭院等重点部位的垃圾,规范垃圾收集处理,营造整洁、健康的社区环境。
(三)修整设施,美化社区。对社区破损路面、墙面、楼灯、健身器械等基础设施,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维修和改造;清除小招贴,规范小区、楼道内物品摆放,建设文明有序、环境优美的宜居社区。
(四)便民服务,奉献社区。组织有特长党员和在职党员广泛开展政策宣传、保健义诊、法律咨询、就业信息发布、家电维修等便民服务活动,努力为社区居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四、参加方式
(一)各单位党组织集中组织清扫各自公共卫生分担区、办公楼宇或开展其它形式的便民服务。各单位要利用“共产党员社区奉献日”,深入社区、深入群众、了解需求、征求意见,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二)在市内居住的在职党员可持《在职党员居住地活动证》到居住地社区报道,参加社区党组织安排的活动,也可以参加单位统一组织的活动。参加市内社区活动的,活动结束后要将回执交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
(三)离退休党员,由离退休党总支因地制宜地开展活动。
(四)继续教育学院清扫本单位楼宇卫生。
五、有关要求
(一)各基层党组织要提高对此项活动的认识,把“共产党员社区奉献日”活动作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一次检验,积极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要将通知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并采取有效方式对在职党员参加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在活动的组织和开展中,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三)请各单位将参加活动的党员数量于4月11日16:00前报党委组织部。
教职工清扫卫生区域分配图请登录组织部网站查看。
联系人:刘宇
电 话:88487031
组织部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