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落实共青团改革攻坚、从严治团要求,加强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依据《关于做好2018年沈阳市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沈团办发[2018]7号)中关于“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和“突出政治标准,提高发展团员质量;突出数量调控,严格发展团员程序”的总要求,同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8年沈阳农业大学发展团员调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发展团员计划
2018年我校发展团员计划为65人,编号号段为201821012611-201821012675。根据各学院团员人数比例确定2018年发展团员数量,并进行编号号段分配(见附件1)。
二、发展对象及条件
1.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青年,承认团的章程,自愿参加团的组织、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我校在籍学生。
2.思想上积极进步,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行良好,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维护集体利益。
3.申请入团的青年要有本支部的两名团员作介绍人。
4.学习成绩良好,无2科以上不及格科目,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违纪行为。
三、发展程序
1.要求入团的青年学生必须向所在团支部提交入团申请书,在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后,团支部对其进行团课培训。
2.团支部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后,经支部大会选举、公示确定为发展对象,报送学院团委进行审核。
3.学院审核通过后将《2018年新发展团员花名册》报送至校团委,校团委将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发放《入团志愿书》。
4.各学院团委组织规范填写《入团志愿书》,交校团委审查并办理入团手续。
5.各学院团委要组织新发展团员进行入团宣誓并颁发团证、团徽。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团委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作为落实共青团改革的重要内容,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的规定,确保发展团员的质量,做到从严治团。
2.各学院团委要结合实际,迅速研究制定本学院2018年发展团员计划,逐级下达到团支部,确保此项工作稳步推进。要加强工作的指导和考核检查,严格发展程序,严格落实编号制度,确保各级团支部把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实到位。
3. 要建立健全团员发展工作台账。各学院团委要如实填写《2018年新发展团员花名册》(见附件2),纸质电子版各一份报送校团委。纸质版送至服务中心后楼205室,电子版发送至1300579681@qq.com。
联系人:唐榕
联系电话:88487109-802
共青团沈阳农业大学委员会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