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的有关规定(修订)
研[2018]8号
为进一步加强对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管理,规范我校研究生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工作,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生资格及免考条件
第一外国语未达到国家统一组织的六级考试合格分数线(我校英语六级为425分,日语和俄语为60分)的我校在籍学术型研究生。每位研究生可以参加3次外语学位考(最多3次,通过后不允许再参加),其中在基本学制内只允许参加2次。
参加全国大学英语(日语、俄语)六级考试合格者(含英语六级考试改革后学校规定的合格线),免除学校学位外语水平考试,不允许参加校学位考。
二、考试题型及时间
每年分别在春季和秋季组织两次研究生学位外语水平考试。
考试题型参照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日语和俄语)改革后的题型,分值分配基本相同。
三、证书发放及证书作用
对于考试合格的研究生发放沈阳农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书。硕士阶段取得的校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博士阶段无效。
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免考凭外语六级合格证书)是取得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也是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等重要参评条件之一。有资格参加学位考而没有参加或者参加没有通过者,不能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
四、考试纪律
学位外语考试与研究生学位课考试具有相同的重要性,有关要求按《沈阳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有关条款执行。
五、附则
本规定从2015级研究生开始施行,其解释权归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