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     日期:2021/09/17    浏览量: 】【打印本页】 【关闭

为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现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营口市鲅鱼圈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赵洪东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20年9月,某个体车队营运车辆因改装问题被区交通局运管处查扣。该车队老板请托赵洪东帮助降低处罚标准,并分别于2020年中秋节和2021年春节,以过节看望为名送给赵洪东4万元。事后,赵洪东虽向组织报告但仍私留4900元。2021年8月,赵洪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鞍山市铁东区新兴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付忠斌违规接受宴请问题。

2020年12月,付忠斌及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接受某房地产公司负责人宴请,花费1843元。2021年3月,付忠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3.锦州市义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朱庆杰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

2020年1月,朱庆杰借自家火锅店开业之机操办酒席宴请同事及下属,违规收受礼金2300元。2021年4月,朱庆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予以退还。

4.本溪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原局长王珂琦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和公款旅游问题。

2020年5月至8月,时任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局长王珂琦在已经领取车补的情况下,多次私自安排单位车辆接送其上下班。2018年4月,王珂琦以调研名义带家人旅游,并将花销的3430元在单位账户报销。2021年6月,王珂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5.朝阳市双塔区残疾人联合会原党组书记、理事长王海兵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20年春节前,王海兵自行决定、自定标准,以“过节费”名义为3名残联编外人员发放补助,共计12000元。王海兵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21年7月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破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以优良党风带动政风、引领社风民风。但“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顽固复杂,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顶风违纪现象仍然存在。上述五起案例,都发生在十九大之后,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的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有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有的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和公款旅游,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均受到严肃处理,教训十分深刻。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切实做到自警、自省、自重。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要进一步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改作风、树新风作为应变局、开新局的切入点,大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保持定力、寸步不让,紧盯“关键节点”和“关键少数”,严防反弹回潮,严查隐形变异,持续形成震慑效应、高压态势。要把反“四风”、反浪费与反腐败统筹起来,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积极倡导勤俭节约清正廉洁新风尚,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

中秋、国庆将至,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守廉洁纪律,严禁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头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盯住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打好节前教育提醒、节中监督检查、节后以案促改“三位一体”组合拳,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交叉互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持续释放执纪从严的强烈信号,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