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寒假前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0/12/22    浏览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各部、处、学院(直属单位):

近期大连市出现新发本土病例,省内部分地区相继出现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核酸检测阳性报告,我省疫情防控形势愈发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1219日省总指挥部疫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20167号)《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寒假前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20174号)要求,现就做好寒假前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疫情防控意识,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疫情变化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提高对疫情防控工作长期性、复杂性和严峻性的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强化打持久战、拉锯战的思想准备,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多措并举,织密扎牢疫情防控网,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在校园内传播。

二、强化校园封闭管理,减少人员聚集

各单位要实施科学精准防控,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域外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等防控措施。严格控制各类大型集聚性活动,元旦期间不得组织集体团拜、联欢、聚餐等活动,附属中小学、幼儿园不得组织学生开展大型校外聚集性活动。要减少召开省际间人员流动的聚集性会议,如必须召开,应采取严格的防控措施。

校园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校外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准进入校门。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非必要不审批、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从严掌握入校人员审批,要认真核实进校人员身体健康状况、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码等信息,切实做好来校人员健康排查和管理。

三、强化人员管控措施,防止疫情输入校园

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非必要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必须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时要经学校审批同意。学生工作部门要统筹做好学生离校安排,班主任(辅导员)要做好家校沟通,要向学生、家长告知离校注意事项和寒假居家疫情防控要求,建议家长和共同居住人员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域外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寒假期间学生疫情防控和信息统计报送工作。

四、控制进口冷链物品传播风险

要严控进口冷链食物的采购途径,不得采购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货物消毒证明》或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后勤处要持续加强对食堂涉冷链食品人员的健康防护,按照省总指挥部有关规定,科学划定重点人群范围,组织好相关重点人员的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工作。

五、做好寒假前疫情防控教育工作

各单位放假前要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疫情防控教育,讲解路途注意事项、居家疫情防控要求等。学生工作部门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微信群、QQ群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告知假期注意事项,提醒家长督促学生加强自我防护,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动。

六、加强疫情防控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信息报送工作,一旦发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其它传染病聚集性疫情时,要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沈阳农业大学

2020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