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消防设施自检、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是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上级消防部门要求,学校决定在近期开展一次消防设施自检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6月6日(星期五)。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和室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三、检查方式
各单位对本单位辖区内的消防设施进行自检自查,公安处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随机检查。学生宿舍的消防设施由后勤处组织检查。
四、检查方法
(一)应急灯和疏散指示标志检查方法:检查中发现应急灯脱落、疏散指示标志不亮或故障灯亮等情况,应参照门牌号等参照物将具体位置按设施类别记录在《应急灯和疏散指示标志检查表》(附件1)中。
(二)室内消火栓检查方法:检查中发现消火栓箱门变形、门锁过紧、门锁损坏、玻璃破碎和枪头缺失等故障问题,应参照门牌号等参照物将具体位置按故障类别记录在《消火栓检查表》(附件2)中。
五、检查结果
各单位将检查结果整理汇总后,于6月6日下班前将电子版材料报至公安处消防科。公安处将各单位检查结果汇总后报后勤处维修。
六、各单位应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将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到每个房间和消防设施,并在房门和消防设施的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责任人标识(附件3)。
联系人:马希斌
联系电话:13889206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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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保卫处
2014年5月28日